致各潜在供应商:
为形成充分竞争,吸引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,我司就2026-2027年度供应商采购各项目用户需求中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的条款,即“供货商所报价时应考虑含X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一切运输、搬运等成本”,作如下调整:
原条款内容为:“供应商所报报价应含X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一切运输、搬运等成本。”
现调整为:供应商所报报价应包含X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所有运输、搬运等相关成本。若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未能达到要求,可选择在结算时提供与税点差额等额的让利。让利方案具体为:结算货款时,采购人将扣除与税点差额等额的款项(即让利部分),剩余款项再行支付至供应商账户。相关让利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拟定。
上述条款中,“X”代表各招标项目公告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。
本补充公告适用于以下项目: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消防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大巴车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电梯维护保养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五金配件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布草公告、制服和客人衣物洗涤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除四害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客房布草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客房清洁用品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客房易耗品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客房纸巾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印刷品供应商采购公告、华师大厦2026-2027年度印刷品供应商采购公告。
广东华师大厦有限公司
2026年6月30日